私搭围栏致人触电身亡 法院判物业担主责
内蒙古呼伦贝尔一名男子喝酒后进到邻小区的一片绿地,看到围起的铁丝网里有几棵挂满红色沙果的果树,就钻进围栏想摘果子。谁料那段铁丝带电,他一触碰便倒地身亡。次日被人发现后,法医鉴定为触电身亡,警方排除了刑事案件可能。
事故调查显示,小区一盏路灯长期跳闸,物业主任派了三名没有电工证的杂工去修。他们对电路不熟悉,简单把断掉的地下电线接回,却没有做规范的绝缘处理或查明漏电原因。事发地的绿地由某业主私自圈地种树,并将铁丝网缠在路灯的金属灯杆上。维修时,物业人员曾拆开围栏并恢复路灯,但后来有人又把铁丝重新缠回灯杆,结果电流通过铁丝传到了整个围栏,形成了致命隐患。
遇难者家属将物业公司与私搭围栏的业主告上法院,索赔金额超过一百万元。庭审中,双方各执一词:家属认为物业与搭围栏业主都有严重过错;物业称死者是自己喝醉擅自进入,他人行为不应由物业承担全部责任;搭围栏的业主则称其出于保护果树的初衷,不曾预见路灯会漏电。 千亿球友会
法院认为,违法搭建并将铁丝缠在金属灯杆上本身具有危险性,搭围栏的业主未尽到注意义务,应承担一定责任;路灯属于物业管理范围,物业明知路灯故障却交由无证人员维修、未采取基本绝缘和安全措施,且维修后对危险隐患未及时消除,构成管理过失,与被害人触电死亡有直接因果关系,应承担主要责任。但法院同时指出,受害人作为成年人酒后擅自进入他人圈地并直接接触围栏,存在过错,应分担部分责任,从而减轻被告方赔偿义务。
法院最终将责任按比例划分:物业负50%主要责任,搭围栏业主负20%,受害人自负30%。判决物业赔偿六十三万多元,搭围栏的业主赔偿二十五万多元。判决公布后,社会舆论有不同看法:有人批评物业派无证人员修电过于草率,也有人认为受害人自愿擅入私有区域应承担更多责任。
此案提醒各方:用电安全不可侥幸,涉及电路的维修应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操作;小区公共绿地不得私搭乱建,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清除;个人也应避免酒后擅入他人场地或接触可能带电的设施。否则一旦发生事故,人人都可能要承担法律和道德后果。 千亿球友会